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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 2021-04-19 11:00:4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和安全,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工作4月19日起陆续启动,具体日程安排及备用平台要求等详见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的综合考核细则和有关通知,请参加综合考核考生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一、设备、网络及环境要求

综合考核拟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请考生需准备远程综合考核所需2台手机(或1台电脑、1台手机)等硬件设备,综合考核前按二级招生单位通知要求进行在线测试,以保证综合考核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的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手机(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需带有摄像头功能)。

3.网络良好能满足综合考核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5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主机位和辅机位用不同的网络连接(如:主机位用有线宽带或WIFI,辅机位则用4G网络);建议使用4G/5G的手机流量或稳定的WIFI网络完成综合考核全过程。

4.独立、无干扰的综合考核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不能有任何综合考核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二、参加网络远程综合考核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和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应届生);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4.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5.报考单位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

三、考生网上报到并预演

综合考核名单公示后,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考生登录系统演练,考生亦可自行登录系统熟悉在线综合考核流程。

四、考生参加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的注意事项

1.诚信综合考核。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综合考核过程诚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安装调试。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选择固定机位进行拍摄,建议使用手机支架或能稳定固定手机的方式,避免遇到来电、震动等情况,致使手机跌落。综合考核全程要关闭手机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

【主机位】:一台手机(或电脑)用于面试时考生与考官互动,考生本人正对手机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考生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佩戴耳饰、帽子、墨镜、口罩等,综合考核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另一台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能清晰地被综合考核专家组看到。

【网络要求】:请选择手机信号良好的位置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可用手机访问www.speedtest.cn进行测速,上传、下载网速要能稳定在5 Mbps及以上。如使用WIFI网络考试,请特别注意网速情况,避免过多人员共享一个WIFI路由器而导致网络不稳定。

3.审查核验。综合考核前,考生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完成随机抽取综合考核次序,登录指定综合考核平台会议室,并配合完成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正式开考前,面部正对【主机位】摄像头,向二级招生单位工作人员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校将利用技术平台实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进行综合比对,通过后进入正式综合考核环节。

4.突发情况。综合考核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综合考核小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5.过程监管。综合考核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综合考核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综合考核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综合考核相关信息;综合考核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招生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期间,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手持手机进行考试;不得使用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3.综合考核结束后,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会尽快告知考生综合考核结果。待学校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4.其它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及综合考核平台操作指南。